厦民办养老机构生存艰难微利经营
来源:厦门商报 2012-01-05 编辑:黄水来
委员建言 可探索“公办民营”的路子 养老机构存在生存难题,政协委员结合本报的报道,提出了相关建议。 探索“公办民营” 民盟界别建议,厦门可以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的路子。 公办民营是指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筹建,民间组织参与经营管理。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兴建建筑规范、设施齐全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,依法将经营权以承包、出让、参股等形式转让给民间资本经营管理。 民盟界别认为,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,不仅可以使养老机构布局更加合理,还可以降低经营成本,从而减轻入住老人的负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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