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合肥晚报报道,昨天,安徽省人社厅出台《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在诸多扶持政策当中,最为抢眼的一条跟公务员相关。新政规定,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务员,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。记者了解到,公务员对该政策的看法分为两派。(7月10日中安在线) 让年届五旬的公职人员“下海”创业,完全是对“老骥伏枥志在千里”的最新释义。按常理,既然鼓励公职人员“下海”创业,就应该多鼓励年轻的公职人员“下海”创业,而让年届五旬的公职人员“下海”,多少会让人心存疑惑。 很显然,鼓励年届五旬的公职人员“下海”,表面上看是刺激经济发展,增加经济总量,减少地方政府财政负担的有力举措,值得称赞。但实际上,却难掩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人浮于事的尴尬现象。 何以至此?一方面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事权、职权扩张,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进机关事业单位,而年龄较大的公职人员,由于精力、技能等原因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要求。特别进入信息化、无纸化办公时代,年届五旬的公职人员面对电脑茫然无措,一定程度上,变成机关事业单位的“闲散人员”。再加之受制于编制的掣肘,鼓励年届五旬的公职人员“下海”创业,很大程度上,可以空出编制,招引新鲜血液,补充工作需要。 其实,从创业所具备的条件来看,要求创业人要具备活跃的思维能力、充沛的精力、旺盛的创造欲等,而这些创业的基本条件,对年届五旬的公职人员而言,都相去甚远。据《中国百姓创业调查报告》调查显示,26-35岁是创业者的最佳时期。换言之,由于26-35周岁的年轻人,具备了较为成熟的心理素质、思维能力、创造欲望、资金积累,更适合创业。然而,贸然让既不具备创造欲望,又不具备创造能力的公职人员创业,其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的。 那么,鼓励年届五旬的公职人员“下海”,一个合理的解释,似乎就是在变相鼓励提前退休。既没有创业欲望,又没有创业激情的公职人员“下海”创业,怎能掩盖“内退”的口实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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